〈少女無照逃警撞車亡〉警PO文︰妳的死是自己選擇
公務員罵遭撞死警死有餘辜 縣長:開除
違規與違法傻傻分不清
罵遭撞死警死有餘辜 被開除 罵無照逃警
未成年少女死是自己選擇 還說是有是非
員警施富國若說 夜店殺警薛貞國命案:
死是你選的 員警家屬會如何反應呢
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會如何說呢
台灣檢警調不少仍停留威權反人權時代
蔡英文上任後 這部分也要在轉型正義中
透過程序正義尋求導正 其實 死者家屬
並未怪罪警方 反而主責員警有自責
員警施富國說死是自找的 大錯特錯
違規與違法傻傻分不清 只是交通違規
變成逃警肇逃致死 說死是自找的
很多悲劇明顯可以避免 施員最多可說
遺憾 但他竟然說沒遺憾 你自尋死路
同理可推 更嚴重的追捕小偷 小偷不幸
因故死亡 也是小偷自找的 員警就變成
俗稱的正義魔人了 自居正義一方的魔鬼
了 他所說之依法行政也不周全 施政也必
須講求手段目的之合乎比例原則 何況警
力是具備強制力的高壓制型手段 更需謹
慎施為 何況是針對未成年少女 教育更是
首當考量因素 這也為何法律規定少年犯
多半無罪或輕罪 因為是以再教育為優先
考慮 未成年少女犯錯致死(不論原因)
文明國家社會決非以一句「妳的死是妳們
自己選擇的,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
惜」一副死了活該的口吻來回應 應該以
再教育來應對才是文明社會進步正確道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