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5日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在本港有不少
基金客,宏利金融(945)旗下的宏利資產管理,昨日被證監會公開譴責兼罰款2400萬元,因宏利連續5年違規分銷旗下環球基金產品,未有跟足要求評估和
配對客戶風險,干犯嚴重內部監控缺失。這是歷來涉及金融產品銷售監控缺失罰款「最重手」的個案。
儘管事件不涉及客戶投訴、產品違責及損失,但證監認為要殺一儆百,「不能姑息任何違返操守準則的行為」,故要嚴刑執法。至於受影響客戶人數有多少,涉及的基金規模有多大,證監及宏利均沒有提供資料。
證監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強調,金融機構有責任確保所推薦的產品適合客戶。「推薦產品不可憑空而為,必須根據有關客戶財政狀況、需要及目標的最新準確資料作出推薦」。宏利的推售手法,明顯沒有依足這要求。
宏利被罰2400萬元,是證監歷來第3大罰款金額最高個案。第一、二大個案分別為洪良保薦人兆豐資本(罰款4200萬元)、以及歐亞農業保薦人工商東亞(罰款3000萬元)。換言之,撇除新股保薦個案,宏利是有史以來,因干犯產品銷售內部監控缺失而被罰款最多的案例。
宏利表示,證監的調查並非沿自客戶投訴,公司已配合證監的要求,提升內部監控程序。宏利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亦稱,調查只涉及宏利環球基金的分 銷,與宏利的投資相連保險計畫無關。根據宏利網站的資料,是次被證監「開刀」的宏利環球基金屬傘子基金,旗下有數十隻股票及債券基金,是宏利一大重點產 品。
事件沿自證監的例行調查,證監發現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,宏利分銷環球基金的方式,存有多項嚴重缺失,例如招攬客戶時,沒有了解客戶的財政狀況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等。證監質疑宏利在沒有這等客戶資料的情況下,如何為客戶評估風險。
證監指,宏利上述缺失歷時多年,惟一直無改善,至2012年2月仍有70%環球基金的客戶未完成向宏利提供風險評估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