習近平(2012年11月15日就職中共總書記談話): 「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,期盼有更好的教育、更穩定的工作、更滿意的收入、更可靠的社會保障、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、更舒適的居住條件、更優美的環境,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、工作得更好、生活得更好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。」 Worldwatch: 婦人鞋丟馬英九 北院裁定不罰

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

婦人鞋丟馬英九 北院裁定不罰

 總統出席觀禮、致詞,並非其法定職務,更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法定職務;故被移送人之行為,與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所規定的「妨礙公務」不符,自應為不罰之諭之
ltn自由時報
2014-09-03  13:29
〔記者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馬英九總統去年10月20日出席客家節活動時,被1名抱著小嬰兒的婦人丟鞋抗議。在曾威凱、邱顯智、劉繼蔚三大律師義務辯護下,台北地院裁決不罰。

  •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,裁定不罰。(曾威凱臉書)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,裁定不罰。(曾威凱臉書)
  •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,裁定不罰。(曾威凱臉書)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,裁定不罰。(曾威凱臉書)
  • 總統馬英九去年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,當時警方為防止民眾朝總統丟鞋的突發事件,維安不僅大陣仗,出動攔鞋網。(記者廖振輝攝) 總統馬英九去年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,當時警方為防止民眾朝總統丟鞋的突發事件,維安不僅大陣仗,出動攔鞋網。(記者廖振輝攝)
薛姓婦人在去年10月20日朝馬丟出紅鞋,遭北市警局以違反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中的「妨礙公務」移送審理。
司改會因此致電關廠工人的義務律師曾威凱,詢問是否願意幫忙辯護。婦人之後詢問辯護費用,曾表示:「在妳丟出妳的鞋子的時候,妳就已經付了我的律師費。」
曾威凱剛在臉書張貼北院的裁定書。裁定書指出,總統出席觀禮、致詞,並非其法定職務,更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法定職務;故被移送人之行為,與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所規定的「妨礙公務」不符,自應為不罰之諭之。
曾對結果興奮表示,「在你丟出鞋子的時候,就已經付了律師費,而且不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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