習近平(2012年11月15日就職中共總書記談話): 「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,期盼有更好的教育、更穩定的工作、更滿意的收入、更可靠的社會保障、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、更舒適的居住條件、更優美的環境,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、工作得更好、生活得更好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。」 Worldwatch: 2月 2009

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

紅衫軍違反集遊法一審無罪判決之思考

基本上這是一場明顯的政治判決
就是指隨著政治實力消長
[泛藍選舉於2007與2008大勝]
法院與法官觀風看勢因人而異
作出無罪判決

去看看接下來
1106陳雲林特使來台被起訴的人
及之後推動野草莓學運相關人士
違反集遊法被起訴的人
會有怎樣不同結果
就可做出明白的對照組了

1.法官拒絕根據「事前報備制」,反而引用所謂之不合比例原則:

理由是警方的解散命令不符合集遊法所定的比例原則,檢方也未能充分舉證施等人是首謀。

最荒誕的是以下這段無罪理由:

「法院認為,『天下圍攻』雖未經許可,但他們的訴求確實引起民眾回響;警方當時能充分掌控情況,遊行並沒有妨害秩序的疑慮,也沒有明顯立即的危險,可見這種不便是民主社會人民所能忍受的範圍,國家應該給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空間。」

[等於認定,爾後群眾運動只要引起民眾迴響,遊行並沒有妨害秩序的疑慮,也沒有明顯立即的危險,就可以無須事前申請任意包圍總統府了嗎?]


認定施等人之行為無罪。

2.引用所謂之不合比例原則之帝王條款,
對於爾後相關法條判決,必定引發法秩序崩解之虞。

3.政治形勢考量踰越了法治考量。
「這種不便是民主社會人民所能忍受的範圍,國家應該給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空間。」
恐怕是泛藍在中央地方選舉大勝
政治形勢丕變
變成人民必須忍受範圍了嗎?

4.可視為紅杉軍繼2007與2008年之泛藍大勝後
[地方縣市長改選與北高市長改選及總統大選三場台灣重大選舉]
再一次的全面獲勝。

施明德──對於這次判決獲勝主要兩項反應
都不具備與所謂之反貪腐倒扁運動有所關聯

第一項反應
他希望成為判例
而不是希望推動修改或廢除集遊法
顯然他之視野
並未落在人民基本的表達意見自由之爭取及改善上

第二項反應
則是政治性的
透露許多施馬會面之政治交易
主要在揭露他不選總統以交換當年的馬市長同意紅杉軍佔據凱道
這項聳動內幕
馬當然又是透過府發言人否認

其實
施若是真有心推動所謂之反貪
真想對台灣政治改革有所一番作為的話
應該在無罪判決後
立即宣布
要求當初反貪總部主要已經入閣或當選立委
或是擔任郝市府小內閣成員
應該在一個時間表內[例如兩年內──這也是大法官釋憲宣布某些法律違法之落日條款]
完成下列兩項目標:

1.協力修改或廢除集遊法

2.協力推動陽光法按在立院通過

否則辭去現任職務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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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1/4748477.shtml
影音》「天下圍攻」未許可 施明德等全無罪

【聯合報╱記者蘇位榮、熊迺祺/台北報導】 2009.02.21 02:51 am

紅衫軍「天下圍攻」 施明德判無罪 / 華視新聞
紅衫軍兩年多前發動「天下圍攻」反貪倒扁大遊行,台北地檢署將倒扁總指揮施明德等十六人依違反集遊法起訴;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無罪,理由是警方的解散命令不符合集遊法所定的比例原則,檢方也未能充分舉證施等人是首謀。

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,等收到判決書了解無罪理由後,再決定是否上訴;有檢察官則指出,法院並未說明如何才算符合;紅衫軍總部多次強調「只有總指揮施明德的命令才是總部的立場」,難道這樣還無法認定誰是首謀?

九十五年九月,施明德等人成立百萬人反貪倒扁總部,施明德任總指揮,張富忠等十五人任副總指揮,發起於十月十日國慶日「天下圍攻」大遊行;因未經申請許可,警方認定施明德等十六人是非法集遊的首謀,移送由北檢起訴。

十六人是:施明德、張富忠、范可欽、簡錫、沈智慧、魏千峰、李新、王麗萍、劉坤鱧、羅淑蕾、盛治仁、郭素春、鄭龍水、李永萍、姚立明、林正杰。

不過法院認為,「天下圍攻」雖未經許可,但他們的訴求確實引起民眾回響;警方當時能充分掌控情況,遊行並沒有妨害秩序的疑慮,也沒有明顯立即的危險,可見這種不便是民主社會人民所能忍受的範圍,國家應該給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空間。

判決書指出,警方僅以未經申請許可,在群眾才剛聚集時就密集執行警告、命令解散及制止等的處分,顯不符合比例原則,這樣的行政處分有重大瑕疵;且當時參與遊行的人數眾多,檢方就誰是首謀的舉證仍有不足。

合議庭並對正在進行的集遊法修正案表示,是否應由「許可制」改為「報備制」或是廢除集遊法中的刑罰規定,是我國邁入成熟民主國家的重要關鍵,立法院應儘速就集遊法的修正草案進行審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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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衫軍無罪 施明德盼成判例


紅衫軍無罪 施明德盼成判例
中時電子報╱何醒邦、郭良傑、陳志賢/台北報導 2009-02-21 02:58 調整字級:


「我是非常感觸的,不是喜悅也不是哀悼,我想如果判拘役五十天,我一毛錢也不會去繳,我一定要去坐牢。」兩年前發動「天下圍攻」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紅衫軍十六人,昨日地方法院一審全無罪,總指揮施明德獲知判決後激動哽咽表示,他的心情百感交集,有種走過歷史的沉重感,希望此判決「不只是先例,更要成為判例」,讓弱勢者的群眾運動,不再受集遊法的懲罰。

九十五年間發起的紅衫軍「天下圍攻」反貪腐倒扁行動,總指揮施明德等十六人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,台北地院廿日全部判處無罪。判決指出,倒扁集會雖未經許可,或造成民眾些許不便,但確實引起許多迴響,仍在民主社會得以忍受之範圍,國家自應予以尊重。

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,檢方將等收到本案的判決書後,再決定是否上訴。

昨日獲判無罪的包括施明德、簡錫(土皆)、沈智慧、魏千峰、李新、王麗萍、張富忠、劉坤鱧、羅淑蕾、范可欽、盛治仁、郭素春、鄭龍水、李永萍、姚立明、林正杰等十六名倒扁總部幹部。

地方法院宣告無罪判決同時,施明德與倒扁紅衫軍幹部重回舊地,與紅衫軍幹部從辦公室步行到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的「白色恐怖受難者紀念碑」,準備聆聽判決。

出發前,施明德堅定表示,不管怎麼判,都不會上訴,若被判拘役,也不會以繳罰鍰取代,早有坐牢準備,「為公義受難,最後必將獲得歷史的獎賞與桂冠」。

施明德一行人走到凱道靠近紀念碑前,警方一度又以紀念碑前是非法集會區,試圖攔阻,一度爆發激烈口角,施明德對著中正一分局員警說,「這位警官,你問我要到那邊,現在不是戒嚴時期,你沒有權力問我要到那裡去。」

最後警方讓施明德繼續前進,避免了一場可能的衝突。紅衫軍直行碑前席地而坐,靜候判決。十幾分鐘後,律師李念祖到現場告知,全案因警方執法未符合集遊法的比例原則,因此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。

施明德聽到後,一度激動哽咽,他感性地說,就算是四十七年前面對第一次政治審判,他心情都還沒這次這麼沉重,因深怕台灣又出現新的政治犯。施明德並指出,希望這個判決,不是因為他們十六人都是名人,所以才獲判無罪,更希望以後弱勢者的群眾運動,都可不再受到集遊法的懲罰。

施明德話鋒一轉痛批總統馬英九總統,「你(馬英九)的黨在國會裡有四分之三,所有反貪腐法案一步都沒有動,你對得起人民嗎?你對得起你說過的話嗎?請這位總統先生反躬自省。」施明德批評馬英九「積極不作為」,讓反貪腐運動「寸步難行」,對不起人民。離開凱道前,施明德等人向矗立在總統府前的「白色恐怖受難者紀念碑」一鞠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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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明德:倒扁密會 曾與馬協議扁若下台、由呂繼任

時間: 2009/02/21
撰稿‧編輯:張嘉芳 新聞引據:採訪


  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日前向媒體爆料,2年多前曾與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總統密會,雙方達成4項結論,包括紅衫軍絕不會演變成暴力衝突,他不會趁機發動政變等。施明德今天21日更進一步透露,他跟馬市長為了促成憲政體制有效運作,雙方同意一旦陳水扁下台,就由副總統呂秀蓮繼任。 2年多前發動紅衫軍反貪倒扁運動的總指揮施明德日前爆料指出,當時他曾經與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總統密會,會後並達成四項協議。施明德21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說明當時情況,他指出,第一項結論是馬市長很介意紅衫軍會不會演變成暴力衝突?施明德保證紅衫軍運動絕對在和平、非暴力的前提下進行,任何狀況都不會逾越這個原則。其次,施明德說,他向馬市長保證絕不會趁機發動政變,雙方同意依照憲政體制,如果陳水扁下台,依法由當時的副總統呂秀蓮繼任。

  施明德說:『我就保證我絕對不會趁這個機會來發動政變,我反而笑笑說,會想奪權的還是國民黨,你們是國會最大黨。那麼馬(英九)主席就保證說,他不會利用這個機會來奪取政權,就得出第三個結論,如果陳水扁下來,政權依據憲政體制,也就是讓呂秀蓮可以來繼任,這個是當時雙方面都願意促成這樣的憲政體制的有效運轉。』

  施明德認為,國家會變成這個樣子,跟總統權力過大、沒有辦法監督、制衡有關,他強調,多年來就主張內閣制,他說馬市長也贊成,而且還說如果當選總統,就會推動內閣制。施明德說,馬先生確實問過他「會不會選2008的總統?」而且他有人證。

  但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,馬總統向來認為憲政體制是雙首長制,不會主張內閣制。

扁珍亂台的政治經濟學原因

嚴格來講
比起蔣介石之縱容宋美齡[1945-1949中國]及孔宋財團
導致中國淪入共產黨之手

扁珍亂台
主要還是受到國民黨勢力強大牽制
以及初執政政黨尚未進行大規模制度性貪瀆

到目前為止
涉及所謂之政治醜聞[行賄]
只看到南港展覽館弊案[涉及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審核委員名單]

至於國務機要費以假發票虛報案
持平而論
還是認為與馬英九之特別費假發票案
如出一轍
並無太大差異

至於
鬧得沸沸揚揚滿城風雨的政治獻金──或是特偵組極力想要證明為行賄罪的證據
那麼
吳淑珍是公務員了?[已經有人這樣認定發表意見於報紙上]
蔣宋美玲就不是了嗎
馬英九總統老婆周美青是不是呢?


到目前為止
還是傾向認為是
扁珍利用總統與黨主席職權及影響力所取得的政治獻金
機率較大
差別在於
有不少可能落入扁珍之私人口袋[總統夫人之各種人頭帳戶]
→那明顯是因為扁珍意圖影響選舉加大選舉影響力的作為

這也是為何
對於美日歐等國
政治獻金法/遊說法/旋轉門條款/財產申報法等種種陽光法案
是很重要的政治防腐劑之制度設計了


扁珍亂台的政治經濟學原因是

1.總統職權之取得成本太過巨大→競選經費至少要20億到100億台幣
一場總統選舉的花費如此巨大
這樣的四年一輪的最高權力者產生機制
如何能要求參與政黨及候選人
不在競選前與就任後
費盡心機帳握競選經費來源呢?




2.總統職權之幾乎不受牽制→不但提名閣揆與部長不受立法院同意權牽制
,行政權幾乎很難受到制衡。

政權輪替後的三千多人的總統人事案提名權,幾乎不受任何制約,
就連自律性質的[總統身邊設置]提名委員會也付之闕如,可見其
腐化的機率是非常高的。

沒有任何人能抗拒得了這麼巨大的權力誘惑。


3.上述2項誘惑,加上黨主席職權[擁有選舉提名權]又與總統職權合一
→扁珍權力之巨大,黨內行政權內幾乎無人能敵。

從無企業經營及公務員服務經驗的扁珍
似乎茫然不知法令規定與投資報酬原理

面對人生僅見
如許龐大之金錢
當然就這樣出事了[利用家人親戚將鉅款匯出國外]

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

我們當中的極權主義者:台灣反菸團體之立法

台灣禁煙令於 2009年1月11日 開始執行
最令人感到荒謬的
是所有香菸包裝
都必須刊登叫人噁心反感的恐嚇警告圖片

其實
限制吸煙區域跟場合是合理的
但是包含連私人[及營業]活動場合
都不允許
那就太過火極端了

記得好幾年前
倡議反煙的柴松林教授在電視節目上憤怒的說
菸就是毒品
當時就感到非常震驚


香菸跟酒甚至毒品比較
新菸造成個人及他人健康生命安全的危害
顯然的是低許多

何況現在許多香菸都已經大幅降低尼古丁焦油含量

看了Thomas Sowell以下這段話
台灣反菸團體
所推動的反菸立法成果
以及背後的說詞
還真的可以堪稱為極端主義者極權主義者團體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{到奴役之路}發表五十年後的今天
『我們當中的極權主義者』的名單就更長了
它還包含主張為弱勢族群積極爭權者
端環保主義者
愛滋行動派
極端女性主義者
以及其他任何要求政府「不惜代價」實現他們政治主張的人士


這些人當中沒有一個是公開主張極權主義的
但是他們的行動都會把社會推向極權主義
因為只有權力更加集中的政府
才有可能滿足他們的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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