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cal authorities used 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to follow people, including dog walkers, over five years
英國推新法複製美國「稜鏡計劃」? 監控之嚴料冠絕全球民主國家
撰文: 陳駿豪
發佈日期:
2016-11-24 17:54
最後更新日期:
2016-11-24 22:48
新法由首相文翠珊一手促成,擬加強英國國家安全。(網上圖片)
新法通過,代表英國警方以及情報機構有權查看當地公民的上網情況,政府資料庫亦獲授權儲存英國公民的瀏覽記錄;視乎政府需要,特工亦可截取個人以至整個城鎮的通訊記錄。有人權組織批評,做法令英國成為民主國家中,監控國民通訊最嚴密的國家,規模史無前例。
政府稱做法為「網絡干擾」
法案定明,英國政府有權保存每名國民一年內所有瀏覽紀錄,當中包括國民使用手提電話應用程式的情況和通話記錄。具體來說,政府紀錄國民瀏覽甚麼網站、逗留於網頁的時間、用家網址等。
政府會向網絡供應商,以及流動通訊商付費,換取公司保存數據。警察便可進入中央搜尋引擎獲取所需資訊。換言之,只要用家跟網絡供應商,或流動電話公司簽約,資料將會駁向政府的資料庫。
英國內政部提案,警方截取國民電腦資料行為,稱「設備干擾」(Equipment Interference),並分兩種情況處理:執法部門和國家安全當局針對特定目標(targeted),「干擾」用家電腦或電話;另一種為大規模(bulk)「干擾」,這種做法針對外國目標,獲授權干預。如果執法部門要干擾特定目標,須要獲得政多位部長同意,再尋求7名司法監察員授權,方可成事。
法案定明,英國政府有權保存每名國民一年內所有瀏覽紀錄,當中包括國民使用手提電話應用程式的情況和通話記錄。具體來說,政府紀錄國民瀏覽甚麼網站、逗留於網頁的時間、用家網址等。
政府會向網絡供應商,以及流動通訊商付費,換取公司保存數據。警察便可進入中央搜尋引擎獲取所需資訊。換言之,只要用家跟網絡供應商,或流動電話公司簽約,資料將會駁向政府的資料庫。
英國內政部提案,警方截取國民電腦資料行為,稱「設備干擾」(Equipment Interference),並分兩種情況處理:執法部門和國家安全當局針對特定目標(targeted),「干擾」用家電腦或電話;另一種為大規模(bulk)「干擾」,這種做法針對外國目標,獲授權干預。如果執法部門要干擾特定目標,須要獲得政多位部長同意,再尋求7名司法監察員授權,方可成事。
庫克批英法案變相要科技公司強制加「後門」,讓執法人員隨時解密,做法不智。(路透社)
庫克批削弱加密 後果可怕美國國家安全局(NSA)前僱員史諾登(Edward Snowden)直斥法案「為西方民主史上的監察制度推向最極端。」英國政府的做法,形同美國2007年實施的絕密電子監聽計劃「稜鏡」(PRISM)。當年美國國家安全局,監聽國內外公民的語音和影像紀錄,情報以「保護國家安全」名義上交總統。
稜鏡計畫是美國國家安全局(NSA)自2007年起開始執行的機密監控計劃。政府能對即時通信和既存資料進行深度覽閱及監察。NSA據此可獲得的數據,包括電子郵件、語音交談、影片、照片、VoIP交談內容、檔案傳輸、登入通知,以及社交網絡資料。而受影響對象非常廣泛,包括多國政要及美國公民。
法案引起人權組織抨擊,Open Rights Group行政總監基洛克(Jim Killock),新法並無司法機構制衡,只單憑警方自律,「監管簡單,執法人員容易掉以輕心。
法案另一個問題是,做法造成錯覺,令公民習慣遭監察,久而久之,政府會視截取和存檔為正常的規範,不知不覺間令公民失去應有的自由。另外,政府可按所需,要求科技公司解密用家資料,用戶私隱不知不覺遭侵犯。公司對此亦有反彈,科技巨頭蘋果、Facebook、微軟,蘋果行政總裁庫克(Tim Cook)直斥,按當地政府要求,「削弱原定的加密設定,會帶來可怕的後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