恫嚇被告要羈押 桃園法官曾雨明罰俸百萬
2017-01-09 18:49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司法院職務法庭傍晚發布新聞稿,認定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開庭態度不佳,情緒管理有問題,還恫嚇被告要羈押,導致被告2度以頭部撞擊桌面方式抗議,職務法庭判決曾雨明罰俸10個月確定,金額至少百萬以上。
曾雨明遭檢舉指他多次過度職權干預、介入當事人之詰問程序,並有不當限制被告與辯護人詰問權利等情形,又於開庭時多次情緒失控、大聲咆哮、態度不佳,在1樓法庭怒斥被告,音量之大,連在2樓庭務員都聽得到。
職務法庭認為,曾雨明身為法官,竟在法庭內對被告揚言要羈押她,導致被告情緒激動,兩度以頭部撞擊被告席位桌面,嚴重違反當事人人性尊嚴、自由權與法院公正程序。
曾雨明遭檢舉指他多次過度職權干預、介入當事人之詰問程序,並有不當限制被告與辯護人詰問權利等情形,又於開庭時多次情緒失控、大聲咆哮、態度不佳,在1樓法庭怒斥被告,音量之大,連在2樓庭務員都聽得到。
職務法庭認為,曾雨明身為法官,竟在法庭內對被告揚言要羈押她,導致被告情緒激動,兩度以頭部撞擊被告席位桌面,嚴重違反當事人人性尊嚴、自由權與法院公正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