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理此案時「以交保和羈押手段」脅迫同案被告咬出他--雖然不知道被告是否真是賄選 但是台灣檢察官法官習慣以威嚇手段恐嚇被告 動輒以羈押 甚至非法威嚇同案共犯硬咬出被告
這些都非常不可取
------------------
法官審理劉威德賄選案 被聲請迴避裁准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前中壢市代表會副主席劉威德,前年參選桃園市中壢區市議員,被檢舉涉嫌透過家族兄弟及樁腳買票,他未當選且被依違反選罷法
起訴,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審理中,但承審法官何宇宸被劉威德質疑,審理此案時「以交保和羈押手段」脅迫同案被告咬出他,劉威德因此向法院聲請迴避;桃園地院
合議庭勘驗審判卷證、錄音,認為何宇宸「已為有罪心證認定,不適後續審判」,罕見地裁准迴避。
法官何宇宸表示,尊重合議庭裁定,但絕無以交保和威脅押人方式取供,也沒有已為有罪心證認定,審理過程中的陳述都有錄音,聲請人只擷取片段、斷章取義。
劉威德對此則不願回應,透過妻子表示尊重司法;他的委任律師則表示,這是劉威德提出的聲請,尊重法院裁定。
法官何宇宸表示,尊重合議庭裁定,但絕無以交保和威脅押人方式取供,也沒有已為有罪心證認定,審理過程中的陳述都有錄音,聲請人只擷取片段、斷章取義。
劉威德對此則不願回應,透過妻子表示尊重司法;他的委任律師則表示,這是劉威德提出的聲請,尊重法院裁定。